骨伤科用药注意事项

在正骨中,临床上除了各种整复外,还需采用外敷及内服药物辅助治疗,在治疗中,由于骨伤患者性别、年龄、体质及受伤季节各异,因此在用药上应注意以下几点:

1、用药前必须仔细辩证,在病症已判断清楚之后即可根据中药使用一般规律,对症下药,切记贸然尝试和侥幸之心。

2、骨科用药,多先标而后治本;如先骨折,当先施以通经通气之药,以消肿止痛。待肿痛已除,再施之接骨之药。如伴有严重软组织损伤者(如韧带损伤),必须先治软组织伤而后治骨伤,否则即因撕裂软组织或渗出物本经未散尽,则形成硬块,会造成功能障碍,继而产生时胀、时痛、软弱无力等后遗症状,并能形成骨痂形成不良后果。

3、骨伤后2-3周,如有酸胀之感或肿胀难消,此种现象多为外邪所侵(风、寒、湿)。因此应先治外邪。如胀痛胜者,此为寒湿所致,宜散凤逐湿,若外邪不除,主病难治。

4、若骨折临近关节,即不宜施用接骨之药,否则会使肌肉硬化,关节僵直。同样,在骨折或并有脱臼复位不佳时,亦不宜施用接骨药,否则愈后将出现畸形和功能障碍。

5、视病情需要,可采用特殊与一般相结合的疗法,可加减药味。如在足掌底及足跟底,肌肤较其他部位厚,敏感性少,使用药物一般疗效慢,此时即可用一般治软组织药物中加入性能强的药,如南星、二乌,必要时加穿山甲,借以引药入深部,如在肌肤敏感性强的部位或同时有复杂组织的部位,如腋窝、腹股沟等,则药性不宜过强,宜加平性或湿凉之剂,如地龙、海棠、儿茶等,既不起硬化作用,又能达到软弱松弛。因此在使用药物时,要掌握它的规律,要有主次配伍,合乎治疗原则。

6、治骨伤药中,常多破积、散瘀药物,因此使用时应当注意患者的年龄、性别及体质的差异,应当慎用抑或加减,不致贻害患者。

7、在用药时,要做到对症下药:

凡新伤者,不论严重与否,在局部必有程度不同的红肿、胀、灼热等现象,疼痛加剧。此时,应用散瘀、退热、行气的药,如1号新伤外敷药加大黄、黄芩或黄芪,热退肿消痛自然减轻。如局部红肿和灼热现象减轻,则不用加药,只用1号新伤外敷药即可。

凡骨折伤,为促使骨痂早期形成,可根据患者的年龄,增加钙质或胶质之剂,如螃蟹、脆蛇、白芨、土别、儿茶等,此药宜在局部瘀散肿消之后用。

软组织伤者,宜加通经活血软坚之剂,如续断、木通、木香、川芎等,不宜用含有钙质的药物

凡韧带伤者,初期宜先消肿散瘀,但瘀散肿消之后加用软坚之剂,如海棠、地龙、儿茶、昆布等。凡陈旧性损伤者,宜加萆薢、羌活、海桐、年见、老贯草等。

韧带软弱无力或松弛时,可加强筋健带之剂,如远志,甘草、杜仲、续断、白芨、五加皮、龟板、鱼鳔胶粉、紫河车等。

颍川郑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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